我不會去買Mavis&100%的新專輯《突破》
因為那不是我喜歡的style
盡管我知道那是Mavis的理想
盡管Mavis說如果這一張收不回來她就再也不玩了
盡管她回答要收回來需要一個非常不俗的銷量

然而如若有資助式的給予也將是Mavis不屑的吧
所以不喜歡就不要就是這麽簡單的事
但我很佩服Mavis終於做了自己喜歡的事
雖然她30歲才第一次玩起了樂團
but so what

有人感慨她已經過了人生中最好的時光
開始懷念那些曾經的美好
我卻覺得
其實她很好
不需要感慨
有夢想並努力實現的人多麽勇敢

其實我們可以不必懷念
只需要和Mavis一起
把時間用來
將每一段人生
都過成最好的時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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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nnie07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